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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侦探
“砰砰砰”……我的双眼,随着枪声缓缓闭拢。我的灵魂,离开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我的尸体,面带微笑。
(一)
我,是一个侦探。以前读高中的时候被称为高中生侦探,在A省一带小有名气。现在就读于A省B市CD大学,所以我称自己为大学生侦探。我喜欢所有的侦探和侦探小说作家,无论真实与否。福尔摩斯,柯南,江户川◎乱步,阿加莎……都是我喜欢的。了解的人或许都知道,我有着当侦探的天分,而且喜欢当侦探到了疯狂的地步。但是没有谁,除了我自己知道,“侦探”这两个字已经吞噬了我的内心。
因此,我还是一个罪犯。一个应该被处以6次死刑的罪犯。6这个数字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已经有6个人死在我手中。是的,我杀人,但是我不是为了报仇,没有谁跟我有仇,更不是为了钱,没有谁会给我一分钱。我杀人不为了什么,也没有任何动机。因此,我从来都没有被怀疑过。但是,我决不承认我是一个有心里疾病的人。如果说没有任何理由就去杀人的人就是有心理疾病,那么我想为自己辩护一下,我杀人的理由正是因为我是一个注定要成为名侦探的人。一个没有上过学的人怎么当老师?一个对篮球一无所知的人怎么当裁判?所以我坚信,一个没有犯过罪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侦探。所以,我犯罪,赌上我名侦探的尊严,为了我的名侦探之路。
从我决定当一个侦探时到现在,我一共杀了六个人,是的,我只杀了6个。我也不是为了加深对犯罪手段的了解而不加选择。这6个人都是道德品质低劣,做了许多坏事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的人。换句话说,这些人本来就该死。所以,我并不自私,我是将成为名侦探的人,如果我能容易的破解掉更多的案件,那么就会明显的减少社会上的犯罪。所以,为了加强我侦探的能力,我不得不牺牲那些原本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世界不再充满罪恶,充满血腥,充满杀戮。所以,我从不认为我在做一件不该做的事。
(二)
记得我第一次杀人,大概是我17岁的时候。虽然我萌发用犯罪来训练我侦探的能力的想法是在很久以前,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实施过。那个女人是我一个叫莎的同班同学的后母,莎和我一样喜欢侦探,一样喜欢福尔摩斯,一样把当一名名侦探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我知道,她是永远不会到达我的高度的,因为她没有像我这样努力过。那个女人对莎很不好,莎告诉我说那女人走进她的家庭只是为了她父亲的钱财而已。然而在莎的爸爸患重病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的时候,那女人却要分家走人。当我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我就认定,那个女人根本不该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减轻她的罪恶,我决定让她以一个对社会的发展有贡献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同时我认为她还很幸运,能掀开我成为名侦探的第一篇章。因为这是我人生达到一个新高度的起点,我决定把这次命案做的完美而且华丽。
知己知彼,才能胜利。我想办法接近莎,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接近她是很容易的。慢慢的,我知道了她的父亲每个周末都要去医院治疗。而她也要去补课。那个女人因为有哮喘而身体不好,每天中午都必须在家休息。于是我决定,把作案时间定在某个星期天的中午。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有机会进入了莎的家,见到了那个即将华丽的死去的女人。虽然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是凭借我侦探的观察力,我已经对那个房子的构造以及可以利用的东西了如指掌。
(三)
半个月后我毅然决定实施这个天衣无缝却很简单的计划。那是柯南诞生10周年的日子,选定那一天,代表了我对侦探的极高热忱。那天下午,我送莎去补课,并且答应在她下课时会去接她。当然,在帮她拎包的时候我已经把钥匙拿到了手中。我知道,机会不能白白浪费掉。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莎的家门前。在附近一个隐蔽的地方取出了我前一天晚上放在那里的作案工具。一张毛巾,一双手套,一瓶乙醚,一把螺丝刀。然后,我用钥匙打开了那扇我通往名侦探之路的大门。当然,我很小心,确定不会让一个人看见我。在这炎热的夏天的中午,这本来就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人经过是很正常的。我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我可不想吵醒那个女人来给自己找大麻烦。走到了那个女人的房间门口,我贴在门上听了听,确定那个女人处于熟睡状态。当然,我早就把鞋脱掉了,我不打算等会还花费时间在处理鞋印上。房门没关,我轻轻的走到那个女人的旁边。我的大脑还没有来得及下决心,我的双手就死死的把抹有乙醚的毛巾按在她的脸上。我不知道这途中她有没有醒过,这不重要。我确定她在一个小时之内醒不过来,更有可能的是她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很快,我从另外一个房间搬来一座电扇,以最快的速度用螺丝刀将电扇进行了改造,使它以与原来相反的方向旋转,这个活我已经在家里练习了很多次,已经非常熟练了。然后,我将这个电扇和原本就在这个房间的电扇相向而对,调整到那女人头的高度,并让她的头处在两个电扇中间的位置,通上电,我知道,15分钟后,她将离开人世。果然,15分钟后,我已经从她的劲动脉感觉不到任何搏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恢复原状,并用我侦探的眼睛来检查现场,确定我连一根头发都没有留下。当然,全程我都戴有手套,那些把指纹弄的到处都是的罪犯是最愚蠢和最低级的。从窗户确定房子附近没有人后,我迅速的离开了这座房子,来到河边,把我的作案工具全都扔在了河里,我并没有打算留下那双手套过着那张毛巾来做个纪念。
很快,我回到了莎上课的地方。时间正好合适,可以说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这次案件可以说是完美的。我并没有送莎回家,在将钥匙放回她包里后我便离开。我并不想回到现场,或者说,我对一个不需要思考的案件没有任何兴趣。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情理之中。两个月后,莎告诉我说最后鉴定是由于突发哮喘而导致的窒息死亡。我很高兴,高兴我的犯罪没有人能解开,但我也很失落,我发现如今象我这样优秀的侦探已经越来越少了。因此我坚信,我一定要继续努力下去,不断的提升自己作为一个侦探的能力。
(四)
于是,我开始用不同的手段却一样华丽的方法来结束那些该死的人的生命来体验犯罪的过程。这对我这个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名侦探的成长是十分必要的。我杀的第二个人是一个因为贪污被抓入狱中却又靠金钱而被放出的贪官。第三个是一个酒后驾车把一个小女孩撞成残疾的人。第四个是抛弃妻子儿女的负心汉。第五个是不孝顺父母甚至虐待父母的儿子。每一次,我都尝试用一种新的作案手段,每一次尝试,都在提升我对犯罪的理解的同时对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我没有一点负罪感。我并没有做错事,我更不是罪犯。罪犯是为了自己而杀人,但我是为了减少犯罪,为了社会的发展而杀人。我一直都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我,是一个侦探。并且很多次,我都以侦探的身份出现在犯罪现场,向那些警察讲解我的作案手法。当然我不可能告诉他们那是我干的。几次以后,我已经小有名气,有什么案件,警察们也会想到我。那些不是我干的我总是能轻松的找到破绽并指出真凶。但是,我不满足,我不会满足。因为我觉得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杀人,而是为了整个社会,可以说,我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一个真正的犯罪过程。所以,我决定,我要去仇恨一个人,然后杀掉他。
(五)
机会来了。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有一天,他对我说:只有怪盗才是真正演绎艺术的魔术师,侦探不过是跟在后面演戏的小丑罢了。我是一个侦探,一个视侦探如一切的人,我决不允许有这样歧视侦探的人存在。于是我决定,将他的生命作为我这个侦探体验犯罪过程道路的垫脚石。这一次,我有了动机,所以头一次有了恐惧的感觉。但是我坚信,一个优秀的侦探的作案是完美的。这一次,我很谨慎,因为之前我和他有过争吵,或许有人会怀疑到我的头上。同时,我希望尝试一种新类型的作案手法——密室杀人。所以这一次,我必须做的比以往都要好。为了减少我被怀疑的可能性,我必须先隐藏自己。在森林中人才能够更好的自我隐藏。如果没有森林,就要自己制造一个。这是每一个罪犯和每一个侦探们都了解的基本尝试。于是,我开始散步那个男生要甩掉他女朋友的谣言。巧的是,他的女朋友是莎。一个月后,如我所料,那个男生和莎闹了很大的矛盾,分手了。我知道,时机来了。只要设计成密室杀人。大家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他为情自杀。
(六)
终于有一天,我等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那个男生的三个室友都不在寝室,只有他独自一人留在那里。我以为之前跟他争吵道歉的理由进入了他的寝室。当然,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我早已和住在他隔壁的我的另外一个同学约好在那个时间下棋,这样子即使我在那附近被看见都会有合理的理由。一个侦探,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更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所以我认为,每一个优秀的侦探都具有很好的伪装能力。就像福尔摩斯,为了方便调查,每次都装扮成别人认不出的模样。因此,我面前这个即将华丽的死去的人直到被我的刀刺向腹部的时候也不会想到,在他面前,是一个正在体验犯罪过程的如此优秀的侦探。虽然刺向心脏会让他更快的死去,但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如果要刺向心脏,模仿成自杀的角度不好控制。很快,他便离开人世。我一刻都没有休息。立刻将他的姿势和表情弄成一个自杀的人的模样。眼神,刀上的指纹,倒下的样子,一个都不能疏忽。这些都要快,因为尸体不久会变要开始僵硬,更主要的是,时间越长,我的不在场证明的完美程度就会减小。接下来需要的就是设计密室。首先是把窗户锁得严严实实。那种门,每个宿舍都一样,是从里面上插销的哪一种。对普通人来说,从外面把门锁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对我这个优秀的侦探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我用棉线栓住插销的一头,穿过插孔。然后绕过门右边的床的铁架,然后从门上的窗户拉到门外。这个窗户只允许一个瘦小的小孩爬过,要一个大学生爬过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对成年人来讲是一个标准的密室。一切准备好后。我走出门外,轻轻的一拉棉线。轻轻的一声,我推门,门已经锁上了。当然,我不会白痴到把棉线留在那里。我用火机点燃了棉线这一头,棉线开始随着火苗慢慢的消失。然后在处理完溅在身上的一点血迹之后,我便小心的走到隔壁和同学下棋。我不担心我的手法会失败,我已经在我的房间试验过很多次了,每次都很成功。我也不担心会有烧过的痕迹。那个痕迹很快就会消失,即使没有完全消失,那些警察也不可能观察到这点痕迹。
(七)
果然,晚上就有人告诉我说那个男生在寝室自杀。其他同学一片悲痛。但我不会,我深深的为我真正体会到犯罪过程而感到高兴,也认为我即将会成为一个能够解开所有迷题的侦探。当然,后面警察也来了。如果所料,一个月后,我依然没有听到除自杀以外的其他版本。如果说有什么让我在意的话,就是那天我走下那栋楼的时候看到了莎,当然我有充足的理由说我去下棋。至于外面的谣言那个男生会应为她而自杀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我并不在乎。但是,一个半月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莎把我叫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居然,她完全正确的说出了我杀她后母和男朋友的所有手法。其实杀的这两个人都跟她有关完全是巧合。如果说我有什么负罪感的话,大概就是对莎的愧疚。“是吗?我没有调查过这两个案件。是你想的太多了吧,这两个案件不是很容易的被结案吗?一个意外死亡,一个自杀。”我冷静的答复到。“是你干的吧!”这时,我知道我已经无法骗这个跟我一样希望成为名侦探的女孩。我问她是怎么发现的。“那一次你送我去补课的时候我碰巧一小张试题没有拿,想回家去拿却发现没有钥匙,等你回来以后,钥匙又回到了我的包里。”“是吗?那我真是太倒霉了。”“不,不是你倒霉,那张试题就在我的脚下找到。我想,是你拿钥匙的时候把它给带出来的。”“…………”“还有这一次,对于你这样一个疯狂的侦探,一件发生在你身边的案件,你居然没有在警察之前到达现场,就是这点引起了我的怀疑。然后我便在几个地方都发现了有棉线烧过的痕迹。于是想到了这个手法。……”“完全正确,是我低估了你。”“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不是说了吗?我是一个疯狂的侦探。难道你不觉得只是无谓的去研究那些案件而不亲身经历,是没有办法成为一个顶尖的侦探吗?这就是我的理由。”“你疯了……”“不,你根本就不会明白。”“难道你连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作案这个道理都不明白?……”“……”
(八)
我知道,这时莎的某个衣服口袋里有一支录音笔,还有可能我的周围正埋伏着一堆警察。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法庭上,我一句话都没有说。默默的等待着法律的处决。下面的人们都说我是一个疯子。不,我是一个侦探。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他们居然愚蠢的以为我真的不小心会留下那两个破绽让莎察觉。那张试题,根本就是我故意带到地面上的。那天我也是故意去碰到莎的。他们没有一个人会知道这些。他们都愚蠢的以为,我只是一个低级的罪犯而已。是的,我是一个侦探,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证明一件事,罪犯是永远胜不了侦探的。但是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究竟有什么不对。那些人不是本来就该死吗?道德,难道没有法律重要。是的,我没有辩解一句,我知道,我是法律不容许,人们不了解的。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是一个为了“侦探”而宁愿放弃自己生命的人。
(九)
一个月后,我被处以死刑。莎在远处看着我。我对了她笑了笑,还好,世界上还有一个跟我一样优秀的侦探没有让我失望。她看我的眼神,我知道,她还是固执的以为我是一个疯子。是的,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个人了解我。“砰砰砰”,我的双眼,随着枪声缓缓闭拢。我的灵魂,离开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我的尸体,面带微笑。
<完>
BY:哀
公元2007年11月16日
“砰砰砰”……我的双眼,随着枪声缓缓闭拢。我的灵魂,离开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我的尸体,面带微笑。
(一)
我,是一个侦探。以前读高中的时候被称为高中生侦探,在A省一带小有名气。现在就读于A省B市CD大学,所以我称自己为大学生侦探。我喜欢所有的侦探和侦探小说作家,无论真实与否。福尔摩斯,柯南,江户川◎乱步,阿加莎……都是我喜欢的。了解的人或许都知道,我有着当侦探的天分,而且喜欢当侦探到了疯狂的地步。但是没有谁,除了我自己知道,“侦探”这两个字已经吞噬了我的内心。
因此,我还是一个罪犯。一个应该被处以6次死刑的罪犯。6这个数字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已经有6个人死在我手中。是的,我杀人,但是我不是为了报仇,没有谁跟我有仇,更不是为了钱,没有谁会给我一分钱。我杀人不为了什么,也没有任何动机。因此,我从来都没有被怀疑过。但是,我决不承认我是一个有心里疾病的人。如果说没有任何理由就去杀人的人就是有心理疾病,那么我想为自己辩护一下,我杀人的理由正是因为我是一个注定要成为名侦探的人。一个没有上过学的人怎么当老师?一个对篮球一无所知的人怎么当裁判?所以我坚信,一个没有犯过罪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侦探。所以,我犯罪,赌上我名侦探的尊严,为了我的名侦探之路。
从我决定当一个侦探时到现在,我一共杀了六个人,是的,我只杀了6个。我也不是为了加深对犯罪手段的了解而不加选择。这6个人都是道德品质低劣,做了许多坏事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的人。换句话说,这些人本来就该死。所以,我并不自私,我是将成为名侦探的人,如果我能容易的破解掉更多的案件,那么就会明显的减少社会上的犯罪。所以,为了加强我侦探的能力,我不得不牺牲那些原本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世界不再充满罪恶,充满血腥,充满杀戮。所以,我从不认为我在做一件不该做的事。
(二)
记得我第一次杀人,大概是我17岁的时候。虽然我萌发用犯罪来训练我侦探的能力的想法是在很久以前,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实施过。那个女人是我一个叫莎的同班同学的后母,莎和我一样喜欢侦探,一样喜欢福尔摩斯,一样把当一名名侦探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我知道,她是永远不会到达我的高度的,因为她没有像我这样努力过。那个女人对莎很不好,莎告诉我说那女人走进她的家庭只是为了她父亲的钱财而已。然而在莎的爸爸患重病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的时候,那女人却要分家走人。当我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我就认定,那个女人根本不该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减轻她的罪恶,我决定让她以一个对社会的发展有贡献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同时我认为她还很幸运,能掀开我成为名侦探的第一篇章。因为这是我人生达到一个新高度的起点,我决定把这次命案做的完美而且华丽。
知己知彼,才能胜利。我想办法接近莎,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接近她是很容易的。慢慢的,我知道了她的父亲每个周末都要去医院治疗。而她也要去补课。那个女人因为有哮喘而身体不好,每天中午都必须在家休息。于是我决定,把作案时间定在某个星期天的中午。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有机会进入了莎的家,见到了那个即将华丽的死去的女人。虽然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是凭借我侦探的观察力,我已经对那个房子的构造以及可以利用的东西了如指掌。
(三)
半个月后我毅然决定实施这个天衣无缝却很简单的计划。那是柯南诞生10周年的日子,选定那一天,代表了我对侦探的极高热忱。那天下午,我送莎去补课,并且答应在她下课时会去接她。当然,在帮她拎包的时候我已经把钥匙拿到了手中。我知道,机会不能白白浪费掉。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莎的家门前。在附近一个隐蔽的地方取出了我前一天晚上放在那里的作案工具。一张毛巾,一双手套,一瓶乙醚,一把螺丝刀。然后,我用钥匙打开了那扇我通往名侦探之路的大门。当然,我很小心,确定不会让一个人看见我。在这炎热的夏天的中午,这本来就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人经过是很正常的。我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我可不想吵醒那个女人来给自己找大麻烦。走到了那个女人的房间门口,我贴在门上听了听,确定那个女人处于熟睡状态。当然,我早就把鞋脱掉了,我不打算等会还花费时间在处理鞋印上。房门没关,我轻轻的走到那个女人的旁边。我的大脑还没有来得及下决心,我的双手就死死的把抹有乙醚的毛巾按在她的脸上。我不知道这途中她有没有醒过,这不重要。我确定她在一个小时之内醒不过来,更有可能的是她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很快,我从另外一个房间搬来一座电扇,以最快的速度用螺丝刀将电扇进行了改造,使它以与原来相反的方向旋转,这个活我已经在家里练习了很多次,已经非常熟练了。然后,我将这个电扇和原本就在这个房间的电扇相向而对,调整到那女人头的高度,并让她的头处在两个电扇中间的位置,通上电,我知道,15分钟后,她将离开人世。果然,15分钟后,我已经从她的劲动脉感觉不到任何搏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恢复原状,并用我侦探的眼睛来检查现场,确定我连一根头发都没有留下。当然,全程我都戴有手套,那些把指纹弄的到处都是的罪犯是最愚蠢和最低级的。从窗户确定房子附近没有人后,我迅速的离开了这座房子,来到河边,把我的作案工具全都扔在了河里,我并没有打算留下那双手套过着那张毛巾来做个纪念。
很快,我回到了莎上课的地方。时间正好合适,可以说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这次案件可以说是完美的。我并没有送莎回家,在将钥匙放回她包里后我便离开。我并不想回到现场,或者说,我对一个不需要思考的案件没有任何兴趣。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情理之中。两个月后,莎告诉我说最后鉴定是由于突发哮喘而导致的窒息死亡。我很高兴,高兴我的犯罪没有人能解开,但我也很失落,我发现如今象我这样优秀的侦探已经越来越少了。因此我坚信,我一定要继续努力下去,不断的提升自己作为一个侦探的能力。
(四)
于是,我开始用不同的手段却一样华丽的方法来结束那些该死的人的生命来体验犯罪的过程。这对我这个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名侦探的成长是十分必要的。我杀的第二个人是一个因为贪污被抓入狱中却又靠金钱而被放出的贪官。第三个是一个酒后驾车把一个小女孩撞成残疾的人。第四个是抛弃妻子儿女的负心汉。第五个是不孝顺父母甚至虐待父母的儿子。每一次,我都尝试用一种新的作案手段,每一次尝试,都在提升我对犯罪的理解的同时对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我没有一点负罪感。我并没有做错事,我更不是罪犯。罪犯是为了自己而杀人,但我是为了减少犯罪,为了社会的发展而杀人。我一直都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我,是一个侦探。并且很多次,我都以侦探的身份出现在犯罪现场,向那些警察讲解我的作案手法。当然我不可能告诉他们那是我干的。几次以后,我已经小有名气,有什么案件,警察们也会想到我。那些不是我干的我总是能轻松的找到破绽并指出真凶。但是,我不满足,我不会满足。因为我觉得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杀人,而是为了整个社会,可以说,我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一个真正的犯罪过程。所以,我决定,我要去仇恨一个人,然后杀掉他。
(五)
机会来了。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有一天,他对我说:只有怪盗才是真正演绎艺术的魔术师,侦探不过是跟在后面演戏的小丑罢了。我是一个侦探,一个视侦探如一切的人,我决不允许有这样歧视侦探的人存在。于是我决定,将他的生命作为我这个侦探体验犯罪过程道路的垫脚石。这一次,我有了动机,所以头一次有了恐惧的感觉。但是我坚信,一个优秀的侦探的作案是完美的。这一次,我很谨慎,因为之前我和他有过争吵,或许有人会怀疑到我的头上。同时,我希望尝试一种新类型的作案手法——密室杀人。所以这一次,我必须做的比以往都要好。为了减少我被怀疑的可能性,我必须先隐藏自己。在森林中人才能够更好的自我隐藏。如果没有森林,就要自己制造一个。这是每一个罪犯和每一个侦探们都了解的基本尝试。于是,我开始散步那个男生要甩掉他女朋友的谣言。巧的是,他的女朋友是莎。一个月后,如我所料,那个男生和莎闹了很大的矛盾,分手了。我知道,时机来了。只要设计成密室杀人。大家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他为情自杀。
(六)
终于有一天,我等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那个男生的三个室友都不在寝室,只有他独自一人留在那里。我以为之前跟他争吵道歉的理由进入了他的寝室。当然,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我早已和住在他隔壁的我的另外一个同学约好在那个时间下棋,这样子即使我在那附近被看见都会有合理的理由。一个侦探,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更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所以我认为,每一个优秀的侦探都具有很好的伪装能力。就像福尔摩斯,为了方便调查,每次都装扮成别人认不出的模样。因此,我面前这个即将华丽的死去的人直到被我的刀刺向腹部的时候也不会想到,在他面前,是一个正在体验犯罪过程的如此优秀的侦探。虽然刺向心脏会让他更快的死去,但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如果要刺向心脏,模仿成自杀的角度不好控制。很快,他便离开人世。我一刻都没有休息。立刻将他的姿势和表情弄成一个自杀的人的模样。眼神,刀上的指纹,倒下的样子,一个都不能疏忽。这些都要快,因为尸体不久会变要开始僵硬,更主要的是,时间越长,我的不在场证明的完美程度就会减小。接下来需要的就是设计密室。首先是把窗户锁得严严实实。那种门,每个宿舍都一样,是从里面上插销的哪一种。对普通人来说,从外面把门锁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对我这个优秀的侦探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我用棉线栓住插销的一头,穿过插孔。然后绕过门右边的床的铁架,然后从门上的窗户拉到门外。这个窗户只允许一个瘦小的小孩爬过,要一个大学生爬过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对成年人来讲是一个标准的密室。一切准备好后。我走出门外,轻轻的一拉棉线。轻轻的一声,我推门,门已经锁上了。当然,我不会白痴到把棉线留在那里。我用火机点燃了棉线这一头,棉线开始随着火苗慢慢的消失。然后在处理完溅在身上的一点血迹之后,我便小心的走到隔壁和同学下棋。我不担心我的手法会失败,我已经在我的房间试验过很多次了,每次都很成功。我也不担心会有烧过的痕迹。那个痕迹很快就会消失,即使没有完全消失,那些警察也不可能观察到这点痕迹。
(七)
果然,晚上就有人告诉我说那个男生在寝室自杀。其他同学一片悲痛。但我不会,我深深的为我真正体会到犯罪过程而感到高兴,也认为我即将会成为一个能够解开所有迷题的侦探。当然,后面警察也来了。如果所料,一个月后,我依然没有听到除自杀以外的其他版本。如果说有什么让我在意的话,就是那天我走下那栋楼的时候看到了莎,当然我有充足的理由说我去下棋。至于外面的谣言那个男生会应为她而自杀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我并不在乎。但是,一个半月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莎把我叫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居然,她完全正确的说出了我杀她后母和男朋友的所有手法。其实杀的这两个人都跟她有关完全是巧合。如果说我有什么负罪感的话,大概就是对莎的愧疚。“是吗?我没有调查过这两个案件。是你想的太多了吧,这两个案件不是很容易的被结案吗?一个意外死亡,一个自杀。”我冷静的答复到。“是你干的吧!”这时,我知道我已经无法骗这个跟我一样希望成为名侦探的女孩。我问她是怎么发现的。“那一次你送我去补课的时候我碰巧一小张试题没有拿,想回家去拿却发现没有钥匙,等你回来以后,钥匙又回到了我的包里。”“是吗?那我真是太倒霉了。”“不,不是你倒霉,那张试题就在我的脚下找到。我想,是你拿钥匙的时候把它给带出来的。”“…………”“还有这一次,对于你这样一个疯狂的侦探,一件发生在你身边的案件,你居然没有在警察之前到达现场,就是这点引起了我的怀疑。然后我便在几个地方都发现了有棉线烧过的痕迹。于是想到了这个手法。……”“完全正确,是我低估了你。”“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不是说了吗?我是一个疯狂的侦探。难道你不觉得只是无谓的去研究那些案件而不亲身经历,是没有办法成为一个顶尖的侦探吗?这就是我的理由。”“你疯了……”“不,你根本就不会明白。”“难道你连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作案这个道理都不明白?……”“……”
(八)
我知道,这时莎的某个衣服口袋里有一支录音笔,还有可能我的周围正埋伏着一堆警察。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法庭上,我一句话都没有说。默默的等待着法律的处决。下面的人们都说我是一个疯子。不,我是一个侦探。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他们居然愚蠢的以为我真的不小心会留下那两个破绽让莎察觉。那张试题,根本就是我故意带到地面上的。那天我也是故意去碰到莎的。他们没有一个人会知道这些。他们都愚蠢的以为,我只是一个低级的罪犯而已。是的,我是一个侦探,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证明一件事,罪犯是永远胜不了侦探的。但是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究竟有什么不对。那些人不是本来就该死吗?道德,难道没有法律重要。是的,我没有辩解一句,我知道,我是法律不容许,人们不了解的。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是一个为了“侦探”而宁愿放弃自己生命的人。
(九)
一个月后,我被处以死刑。莎在远处看着我。我对了她笑了笑,还好,世界上还有一个跟我一样优秀的侦探没有让我失望。她看我的眼神,我知道,她还是固执的以为我是一个疯子。是的,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个人了解我。“砰砰砰”,我的双眼,随着枪声缓缓闭拢。我的灵魂,离开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我的尸体,面带微笑。
<完>
BY:哀
公元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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